中国兰州网8月27日消息 近期,许多市民通过市长热线或电话咨询有关商品房的销售事宜,询问开发商卖房但不到房管局网签备案或是所卖房屋价格超过政府规定的限价标准是否违规?针对此,市房管局明确表态,开发商销售商品房不到房管局网签备案属于违规;所卖房屋价格超过政府规定的限价标准同样属于违规,但所签合同有效,只是合同部分条款违规。市房管局同时提醒市民,如发现违规售房情况可到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场监督检查部或致电4607111—8123进行投诉。
房地产市场即将进入金九银十的销售旺季,市民的购房意愿也日益强烈。近一段时间,许多市民通过市长热线或电话咨询的方式,询问商品房销售是不是必须要到房管局进行网签备案?市房管局市场处有关人士解释说,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中“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因此,开发商销售商品房但不到房管局网签备案属于违规销售行为。
针对一些市民关于“所卖房屋价格超过政府规定的限价标准是否违规、合同是否有效”的疑问,市房管局局长敬国华明确表示,如果开发商销售的房屋价格超过政府规定的限价标准也属于违规。“市政府于2011年制定出台了《兰州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环节价格调控规定(暂行)》,其中的第三条第一款第2条规定,申办企业必须到市物价部门申报预售价格,包括最高限价、每套房屋预售价格。经市物价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要在5日内报市房产部门。但所签合同有效,只是合同部分条款违规。”敬国华解释说。
对于开发商的违规销售行为,敬国华表示,市房管局将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对未按明文规定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进行预售商品房的开发企业,将责令其停止预售,补办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市房管局同时提醒广大购房者,如果发现开发商违规售房可到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场监督检查部投诉,或拨打电话(0931)4607111—8123进行投诉。(记者魏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