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6时许,在郫县石材城附近。工人仇某和同事回到家中,准备吃晚饭。在房屋内有一瓶工人留下的泡酒,仇某说,这瓶酒由草乌泡制,是另一名工友泡制的,这名工友已经回邛崃老家。两人听说泡酒有舒筋活血的作用,就一人喝了一小杯,每人喝的都不到一两。
喝完酒后没多久,仇某就感到浑身乏力、四肢发麻,工友则出现昏迷状况。随后,两人被送到郫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救治,仇某的工友因中毒身亡,仇某于昨日凌晨1时40分转到省医院,同时出现了短暂的昏迷状况。昨日上午10时许,仇某逐渐清醒。
省医院急诊内科医生代将表示,二人饮用的草乌药酒中含有一种称为乌头碱的生物碱,毒性极强。
乌头碱是存在于川乌、草乌、附子等植物中的主要有毒成分,0.2毫克的乌头碱结晶就可以致人中毒,3-5毫克就可致人死亡。这类药酒只能外用。
成都商报 梁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