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兰州网9月13日消息 为督促履行企业生产安全、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石油库安全平稳运行,近日,由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的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第三督察组对中石油兰州商储库和国储库进行督察。按照省环保厅安排,省环境应急中心工作人员陪同参与本次督察。在检查中,督察组就安全卫生防护距离(300米)范围内有部分居民没有搬迁、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不完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企业认真落实国家督察组提出的整改建议,在确保石油库生产安全的同时,防范次生环境事故的发生带来的风险。(记者刘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