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喆)随着2013年春节脚步的临近,烟花爆竹也将迎来销售旺季。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下月7日(农历腊月二十七),中心城区将正式开始销售烟花爆竹,其他区(市)县则从本月26日(农历腊月十五)开始销售。
据悉,今年全市烟花爆竹春节期间零售店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间为1月21日至2月7日。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的销售时间为2月7日(农历腊月二十七)至2月24(农历正月十五)。其他区(市)县销售时间从1月26日(农历腊月十五)至3月13日(农历二月初二)。中心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产品回收时间为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至3月1日(农历正月二十)。
此外,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我市中心城区(含高新区)准备设立672个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其中,一环路内(含一环路)有58个,一环和二环(含二环路)有126个,二环和三环内(含三环路)有305个,三环外设有183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