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成都晚报董亮)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包括哪些?具体的收费标准又是多少?随着幼儿园开园日期临近,诸多报名详情,越来越受到新入园家长的关注。昨日,成都晚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相关收费管理通知,成都市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教费等四项,其中公益性幼儿园收费标准为600元/生/月,幼儿园必须按月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收费项目: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全托幼儿的住宿费,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含点心费)、校车接送费。
注意事项:各类幼儿园除收取上述规定项目的费用外,不得再另立项目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家长发现违规收费,可向物价、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收费标准(中心城区):公益性幼儿园保教费为600元/生/月。其他公办幼儿园中,一级园为650元/生/月,二级园600元/生/月,三级园500元/生/月。全托幼儿的住宿费为150元/生/月。民办幼儿园可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并报当地区(市)县价格和教育部门备案。
注意事项:留园期间的保教费,中心城区各类幼儿园均可在正常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民办幼儿园不得上浮),民办幼儿园因成本因素确需调整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的,应提前半年公示新的收费标准,严禁在学期中提高收费标准。两级政府财政对公益性幼儿园中本市户籍3—5周岁幼儿给予了补助(中心城区为200元/生/月),故实际只需交纳400元/生/月。
收费时长: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按月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伙食费按月收取,每月公布账目,多退少补,不得赢利。
注意事项: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当月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费;伙食费按剩余天数退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