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1月1日起,号称“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开始生效,其中最受争议的,是“闯黄扣分”新规。新规是否科学,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整?
有专家和律师认为,交管部门将黄灯作用归于红灯,不仅技术上难以做到,且明显违法。部分律师也认为,公安部规章规定闯“黄灯”给予罚款及记6分处罚,实质上是等同于闯“红灯”,显然抵触了上位法,是无效的。遭处罚者,可依法起诉。
观点
黄灯当成红灯用涉嫌违法?
针对网友对于“闯黄灯记6分”的质疑,公安部交管局秩序管理处处长李勤表示,公安部还将要求各地交通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新部令的要求,从严查处闯黄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新华视点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现,闯黄灯的规定涉嫌违法。
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律师袁裕来在微博上也表示,公安部规章规定闯“黄灯”给予罚款及记6分处罚,实质上是等同于闯“红灯”,显然抵触了上位法,是无效的。遭处罚者,可依法起诉。
争议
支持
“闯黄灯”规定与“道交法”不矛盾
昨日上午,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表示,虽然“闯黄灯”在执行中有很多解释性难题,但还不能说其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于“闯黄灯”没有明显禁止的字样,是给“闯黄灯”扣分违法的规定留下了空间。这两个规定与现行的“闯黄灯扣6分”并不矛盾。
闯黄灯没有等同于闯红灯
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律师表示,公安部发布的第123号令是这样表述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扣6分。而闯黄灯是属于这一行为的,按照这一规定,“闯黄灯扣6分”是有依据的。
反对
黄灯禁行只能由法律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政府法制研究所教授王成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的《立法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对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来制定。通行权属于人身权,黄灯禁行,只能由法律规定。
他认为,黄灯只是警示,警示性规定不能作为处罚依据,只有违反禁止性规定才能处罚。
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庞彪律师也认为,法律有提倡性条款,有警示性条款,也有处罚性条款。作为司机黄灯不可闯,作为执法者对闯黄灯行为不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