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济南市公安局决定自2月10日至13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为期四天的解救保护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行动。
10日上午,历下公安分局趵突泉派出所的民警在趵突泉南门附近清查乞讨流浪人员,发现一名年轻男子领着一个三四岁大的男童在路边乞讨。民警随即将该男子和小孩带到派出所。经过查询,这名男子姓牟,今年24岁,来自甘肃岷县。随后,民警来到牟某所住的小旅馆,发现了另一名抱着女婴的乞讨女子。两个人自称是夫妻,一块儿住在旅馆里。民警通过询问了解到,这一家4口于2010年11月来济,沿街强乞至今。
据了解,此次解救保护流浪乞讨未成年人重点为涉嫌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摧残和虐待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幕后策划、操纵、利用未成年人沿街乞讨牟利或组织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集团;沿街乞讨,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危害交通安全的流浪乞讨人员。
行动中,公安机关将重点加强对繁华街区、公共场所、车站、广场、低档中小旅店、出租房屋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同时,民警将加大对穿梭于交通主干道、路口,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的乞讨人员的检查、巡查和劝阻力度。
行动要求民警要本着“发现一个,核查一个,落实一个”的原则,现场取证,调查盘问,对无血缘关系、来历不明和疑似被拐卖、拐骗、组织、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解救未成年人。对涉嫌犯罪的要分别按照拐卖儿童罪、拐骗儿童罪、组织儿童乞讨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及时立案侦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