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郑莹莹)日前,成都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公布,要求2013年3月底前,各区(市)县政府要完成与当前城市总体规划相配套的城市消防规划和所辖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对所辖乡和村(社区)的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规划指导意见;2013年底前,完成所有乡、村(社区)消防规划编制或者在城乡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规划内容。
同时,还要加快推进《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部分消防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将消防规划同步纳入天府新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013年底
市政消火栓设置基本达标
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13年底,全市市政消火栓设置基本达标;2015年底前,全市新增17个普通公安现役消防站、9个特勤消防站、47个政府专职消防站、1个进口消防装备区域性维修中心;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加快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定编配备消防文员;志愿消防队伍、治安联防、保安队伍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主动承担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
源头管控
不符条件的宾馆不得评星
在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方面,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严格消防安全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不得对其评定星级宾馆、A级景区。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取缔其相关产品市场准入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网格管理
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课程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力争到2013年底前,全市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全面达标;2015年底前,全市人员密集场所的非重点消防安全单位标准化管理全部达标。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职工培训和学生课堂教育课程,人社、司法、行政学院、科协等部门(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职业培训、普法教育、领导干部培训、科普教育内容,各乡镇(涉农街道)要着力开展以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为重点的“农村带头人”消防安全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