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成都市召开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都已经建立了学校、年级、家长三级家长委员会。今后,教师的任免和评职称等,家委会的评价都将占有一定比重。
今年8月,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家长委员会更加充分地赋予了“重大事项知情权、参与决策权、评价权、质询权、监督权”等五项权利,并明确了家委会的五项义务,即维护学校和谐发展,沟通协调和信息传递,整合资源支持学校、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开展家长教育工作。谭学军副局长表示,根据要求,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班级、年级、校级家委会须在今年11月底之前建立。到目前为止,全市学校的三级家长委员会基本建成。
成都商报 蓝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