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嫌疑人被龙泉驿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捕
华西都市报讯(龙泉检马汪璐向鹤玲)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雇小工加工、转卖私盐,5年里共计销售300余吨。近日,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了陈远等6名犯罪嫌疑人。
2007年,陈远偶然认识了一位张老板(在逃)。张老板说他在经营私盐生意,希望陈远能帮自己的忙。由于张老板开出的待遇比较好,陈远便放弃野的生意,用自己的面包车帮张老板拉货。一段时间后,陈远向张老板提出合伙做生意,由张老板负责购买私盐,准备分包的工具、包装,并联系买家,陈远则负责私盐的加工、工人的招用管理和送货。每月结一次账,陈远和张老板四六分成。双方商定后,陈远在龙泉洪河租了3间厂房,并雇了5名工人。
一切就绪后,陈远开始安排货车从张老板处拉私盐到厂房内让工人分包。每天凌晨3点到6点,工人开始加工,每次加工2吨私盐。加工、分包好后,陈远即驾驶面包车到处送货。由于价格比盐业公司低很多,武侯区、双流、华阳等多地的干杂店和一些餐馆都相继从陈远处进货,每次进货2吨-10吨不等。
今年7月,龙泉驿区公安分局接到举报后,查获了没有生产证件的“黑窝点”。据统计,陈远共计销售私盐300余吨。根据国家盐业管理的相关规定,陈远等人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