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晚上,一女子与其丈夫的同事在衢江区一出租房内喝酒,夜色渐深,犯罪嫌疑人吉某借着酒劲,骗女子说她丈夫酒喝多了,由他带女子去找其丈夫。女子信以为真,跟着犯罪嫌疑人吉某走出了出租房。经过三个多小时周旋,18日凌晨,吉某将女子带入一树林里,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其间,女子奋力反抗,曾用指甲将犯罪嫌疑人吉某脸上抓伤多处。事后,犯罪嫌疑人吉某逃离现场,女子丈夫得知此事后,立即报了警。
犯罪嫌疑人吉某逃离后,乘坐出租车来到金华,正巧遇上金华民警设卡检查。民警见吉某神情紧张,脸上又有许多新的抓伤痕,形迹十分可疑。经盘问,吉某承认了当天强奸女子一事。金华警方立即联系衢州警方,确认男子身份。
2月18日23时,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樟潭派出所民警连夜将犯罪嫌疑人吉某从金华押送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的侦查讯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