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下午,在福田街道下骆宅村菜市场门口摆摊的龚女士到福田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骗走了价值3000余元的东西。骗钱的男子体貌特征十分明显,约50岁上下,左眼有眼疾,身材矮小,秃顶。据此,警方提醒广大经营户碰到类似特征的男子前来“采购”,一定要记得报警捉他。
龚女士是义乌本地人,在村菜市场门口摆摊卖干货。3月9日上午8点许,一男子来到其摊前,自称是附近一家宾馆楼上某自助火锅店的采购员,简单询价后,他点了一些干货,让龚女士称好送到店里。
9点多钟,龚女士趁空闲时间,把“客人”要的货送到宾馆大堂,该名男子已在那里等候。接着,龚女士随该男子来到二楼。他又开了一张单子,让龚女士按照单子上列出的准备好货物,并说“我马上到摊上来结账”。
龚女士等到12点多,也不见对方来付钱。于是,她又赶到宾馆,找到老板一问,竟获知“店里根本没有这个人,也没人认识他”。而龚女士送去的16斤开心果,30斤黑木耳和17斤干香菇等物品也没了踪影。无奈之下,她只好到福田派出所报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