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帮我转发一下广告。”在微信朋友圈,几乎每个人都看到过这样的好友微信,都收到过类似微信好友的请求。大多数人会碍于情面,帮忙转发。但是根据新实施的《广告法》,你随手转发时要留神了,因为朋友圈转发广告或将负法律责任。
【现象】
帮转广告背黑锅 网络营销成忽悠
义乌市民岑女士在微信上拥有好多微信群。前不久,其中一个群里的网友让岑女士帮她转发一则床上用品的广告,岑女士没有多想,就将广告转发到朋友圈。过了一段时间,岑女士竟因为此事接到另一位好友的埋怨。“朋友买了我转发广告中的一款价值158元的床上用品四件套,没想到收货以后床单刚下水就褪色了。当她找卖家反映问题时,卖家一直推脱,最后竟然拉黑了事。”好心帮忙却招来埋怨,岑女士也是一肚子委屈。
据了解,凭借互联网的渠道优势,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发广告的商家越来越多。但是因为网络营销的监管盲区,不少商家打起了擦边球。前不久,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就查处了义乌一家通过微信朋友圈大力宣传推介某私募基金的投资管理公司。该私募基金的推广内容,充斥着虚假的字眼,比如“最具巴菲特潜力基金”、“预期年收益率60%~300%”、“未来2年预计净值将再涨500%~1000%”、“私募大佬全国项目路演,即将满额”、“网上报名统一200元/位,不接受现场空降”等。
【心声】
人情广告最尴尬 转与不转都为难
互联网时代,做微商的义乌市民越来越多,每天打开朋友圈,各种各样卖物品的小广告让人眼花缭乱。我们调查发现,不少市民都遇上过转发广告的困扰。市民潘女士说,现在朋友圈基本都被广告攻占了。自己的亲戚朋友开微店的越来越多,卖衣服、鞋子、包包、面膜、护肤品、食品等都有,随处可见“闺蜜的店,绝对信得过”、“亲戚开的店,都是一品货源,质量有保证”等语句。但质量真的有保证吗?潘女士自己心里都没底。所以,当遇上朋友绕着弯让帮忙转发广告,想拒绝或者屏蔽,又不好意思,很无奈。
市民姜女士也常被不少朋友请求帮忙转发广告,“朋友圈里,买卖靠的是信任度。转吧,我根本就不了解商品;不转,又得罪人。”在姜女士身边,因为这种随手转发广告而引起的矛盾和吐槽不少。她说,这种熟人生意一旦出现问题,碍于情面都会放弃维权,但双方的关系也受到了影响。“到头来,转发者才是那个最无辜的人,什么好处都没拿到,还影响了自身的人际关系。”
【新规】
转发广告需担责 最高可罚100万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发声:“朋友圈”广告需遵守9月1日起实施的新《广告法》,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张国华表示,虽然朋友圈的监管仍有障碍,但如果发现线索清晰的虚假广告,可以向工商举报,由工商部门查处。
那么,朋友圈里哪些内容属于广告?按照新《广告法》中的规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就是一种广告行为。无论是否涉及“费用”,只要是发布产品信息或服务,都属广告的性质。如果转发的广告是虚假广告,转发者还无法提供广告来源信息,那么如果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转发人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广告费用无法计算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