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晚,城区交警三中队队员高林位参与中队查酒驾专项行动,起初没有什么特别,他们像往常一样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可快接近午夜24点时,一辆诡异的黑色轿车闯进他们的视线,让他与死神插肩而过。
23:35分左右,43岁的河南太康籍犯罪嫌疑人张某彬,驾驶自己黑色吉利轿车,从西城路转至宾王路,远远看见交警的反光背心后,他立刻意识到自己将摊上大事了。
往后无路可退,往前自己喝酒开车不争事实难逃法网,于是,他故作镇定,忽快忽慢,停停走走。此时,三中队副中队长宣铭锋早已察觉到车主形迹可疑,带领队员立马上前示意停车检查。
张某彬在酒精作用下,并没有听从现场交警指挥,而是采取极端方式,试图逃跑。先一个急右转绕过前来检查的宣铭锋,而后又一个左转用车头撞向后方的高林位和另外一名队员,之后迅速消失在夜幕中,高林位因躲闪不及,被当场撞倒在地。
“整整一个晚上,我都不敢睡觉,出租房也不敢回,就在车上待着,你们打我电话我也不敢接,现在回想起来简直是噩梦。”事情发生后,张某彬不敢回出租房,不敢营业,也不敢找家里人和朋友。
第二天,我们的办案民警,在位于北苑厚傅小区的出租房和他开的小超市等了5个多小时,他也一直没出现。最后还是在自己儿子地极力劝说下,张某彬才到中队自首。
我们的队员高林位幸好年纪不大,虽说无生命危险,但这一撞,造成身体多处骨折,目前在医院住院治疗。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彬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妨碍公务罪判处可不轻,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在此提醒,遇到公安、行政执法等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请主动接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