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恶劣!
撞了行人之后径直离开逃逸!
4月10日0时37分左右,在义乌篁园路与江东街道塘溪路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惨烈交通事故。交警赶到现场之后,发现一男子倒在血泊中,有严重生命危险。
据现场目击者称,受害人陈某和同行人员从一家KTV出来后,走到路中间位置,被一辆极近“疯狂”的面包车,直接撞飞数十米,而肇事司机并没有停车,而是直接逃离现场。齐某被紧急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现场只遗留肇事车辆的保险杆碎片和死者的的一只鞋,附近监控也只能看到肇事车辆为银灰色面包车。
在有限的线索下,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部署,确定以事发地为核心通过监控向四周开展全方位的排查,对附近途径的车辆开展逐量的排查和询问并在全市主要路口设卡查缉。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三个小时的努力确定肇事嫌疑车辆为浙GJ99N6号小型普通客车,并立即与车主取得联系获取驾驶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在重重压力下,肇事驾驶员孙某于当日3时50分许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交待了肇事逃逸的经过。
孙某交代当晚在朋友家中吃饭喝了酒。在撞了人之后,想到自己喝了酒,保险不会理赔,又怕被交警抓住要拘留,便径直离开,没有下来查看受害人齐某的情况。
目前,肇事嫌疑人孙某已被刑事拘留,血液中酒精含量还在进一步鉴定中。
《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