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凌晨5时左右,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佛堂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电话,称自己撞了一辆电瓶车。交警赶到现场,结果发现是一起死亡事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肇事者卢师傅今年49岁,东阳千祥人,在金华婺城区某建筑工地上干泥水活。据他描述,15日凌晨4点20分许,他驾驶长安轿车从东阳千祥往金华工地上赶,在金义东南线黄路村地段,一下子撞上了一辆电瓶车。
发生事故后,他立马报警,并下车查看,找了十多分钟也没有看到有人被撞,他侥幸以为自己只是撞到了停在路边的电瓶车。
交警中队的周警官和何警官赶到现场,经过勘察,发现电瓶车的车灯是亮着的,车上放着一个捕虾用的虾笼,电瓶车边上散落着一只拖鞋。
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和职业敏感,交警断定轿车肯定撞到人了。如果伤者身负重伤或者死亡,应该就在事故现场附近。
随后,周警官在电瓶车上找到了一张购车发票,上面有车主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就赶紧拨打上面的电话。想不到“诡异”的事情发生了:路边的灌木丛里竟传来一阵手机铃声。
感到事有蹊跷的工作人员赶紧沿着手机铃声传来的地方搜索,最终在路边的一处灌木丛下找到了手机,还有躺在地上的手机主人,也就是电瓶车车主,此时他已经没有了呼吸。
这时,如梦初醒的卢某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当交警问他事故发生时的情况时,卢某支支吾吾地说不清楚,最终在交警的询问下,卢某才承认自己是疲劳驾驶。
他说,自己平常干的体力活比较累,头一天晚上睡觉比较迟,所以当时有点困,不知不觉就眯了一下,没有看清楚路况,连电瓶车上有没有人也没有看到,想不到因为疲劳驾驶,就摊上了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