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房源建设渠道,是公共租赁住房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一环。在会上,张建国表示,要积极实施配建制度。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根据规模、区位、性质,按照不同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由政府无条件回收或有偿回购,或由政府投资先期建设,土地“招拍挂”时由土地竞买人竞买,开发企业也可按应配建比例另择区域购买符合要求的住宅,进行指标置换。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
张建国还表示,要回购一批不违反城市规划、建筑质量合格、设施配套相对齐全的既有住宅,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
除了上述两条房源建设渠道,张建国还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项目建设。支持驻济中央和省直单位在自有存量土地内按政策、规划及需求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同时,鼓励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开发区及产业园区和各类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保障房质量不过关,停工整改
保障性住房质量不过关,将立即停工整改。在今天召开的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现场观摩会上,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这样表示。“建筑安全质量什么时候不重视,什么时候放松监管,事故随之就发生,这是规律。”今天的会议特别强调强化对保障性住房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和参建各方的行为监督。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表示,对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存在明显缺陷,施工现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以及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质量安全,向社会和群众交付满意工程。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与建筑材料质量密不可分。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前一阶段时间,一些工地上发现了“瘦身”钢筋。“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挣这种钱就是缺德。”今天会议提出,对“瘦身”钢筋、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那么工程建完了,施工单位走了,一旦出了问题,谁负责?据悉,济南市将强化工程质量的终身责任制,对重大工程项目的审批、银行贷款、建设质量将落实到人,实行终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