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是国家发改委《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施行首日,济南楼盘执行如何?
记者走访了济南市区领秀城、名士豪庭、万豪中心、连城水岸、恒大名都、尚品清河、翡翠清河、鑫苑名家等8家楼盘,发现6家楼盘在售楼处用“X”形展架或展示牌等公布了目前在售房源。“比起以前售楼员抱在怀里的文件夹,这样做透明多了。”看房的赵先生说。 但有的楼盘把公示牌放到了客户休息区或偏僻角落,也有楼盘公示内容不全。对土地使用起止年限这样的重要信息,多数楼盘没有标注。
有两家未公示价目表的楼盘,其中一家称房源所剩无几,没必要标了。而市民有不同看法:“昨天售楼员还告诉我前期客户被限购,放出两套120平米的房子,叫我来看房。到底剩多少房,应该公示出来让人心里有数。”另一家称目前还没有对外销售,计划5月下旬开盘。
有的楼盘虽然公示价格表,但能否按此销售让人怀疑。在东部一楼盘,看房市民杨女士称,4月30日她接到置业顾问短信,称5月1日涨价5%。而今天到售楼处一问,被告知“为照顾意向客户,今天订下就不涨了。明天很可能涨。”
“我看今天他们也公示价格了,难道明天会更换价格表吗?”杨女士不解。“这次涨价,置业顾问解释说,以前是‘82×98折’,以后变成了‘90×98折’,说得我一头雾水。但愿价格表别成了挡箭牌,开发商私下里玩折扣游戏,那明码标价就没了意义。”
《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规定,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的明码标价参照本规定执行。记者走访了几家中介,发现21世纪不动产的2家店、玛雅房屋的1家店都公示了收费标准,但对“贷款服务费”“评估费”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并未标明“代收代办”“由消费者自愿选择”等字样,而是和“中介费”简单并列,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