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检察院三年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反渎职侵权66人::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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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5月26日讯(记者 李广军)200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012件1335人,其中重特大案769人,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66人(厅级6人)。昨日,湖南省检察院举行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我省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情况和典型案例,从而启动全省反渎职侵权宣传活动。
副局长玩忽职守被判缓刑
昨日的发布会上,公布了我省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刘万清案、道县原县委书记易光明案以及湘西凤凰堤溪沱江大桥坍塌案等。
2010年1月5日,湘潭县谭家山立胜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962万元。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介入事故调查,共立案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21件22人。经查,湘潭市煤炭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高明在分管煤矿安全检查、排查煤矿安全隐患、督促煤矿整改期间,对湘潭县立胜煤矿安全检查中存在的吊箩提升、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设备等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整改到位,导致煤矿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法院以赵高明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对其他被告人均作出了有罪判决。
围绕网络热点开展专项调查
发布会透露,湖南反渎部门将重点查办严重损害群众权益、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案件,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滥用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渎职犯罪案件。
据悉,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建立健全电话、信访、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围绕国家重大投资和建设项目、重大事故和事件、网络媒体热炒的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调查。强化上级检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组织协调和领导作用,带头查办大案要案,采取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对重大复杂案件提办、牵头查处、指定管辖等办法组织突破。
严查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
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杨鸿介绍,湖南将严肃查办危害食品安全的渎职犯罪,“重点查办七个方面的案件: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为不符合食品安全生产条件的公司企业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滥用公司监管职责的渎职行为。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放纵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的渎职行为。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移交刑事案件的渎职行为。四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伪造食品合格检验结果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食品不检验以及错误出证、延误出证的渎职行为。
五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造成重大食品污染事故发生的环境监管失职罪。六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重大食品安全监管事故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渎职行为。七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非法违法生产,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充当黑恶势力和有组织犯罪‘保护伞’的犯罪行为。”
(稿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作者:)
(编辑: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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