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厉茂兴
无论从普通的书记员到庭长,再到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厉茂兴一直在基层一线默默无闻地施展着自己的才华,工作成绩也始终走在全院前列。在任审判员时,他的办案数列全院前茅;任庭长时,他所任职的庭办案总数、人均办案数均列全院第一。由他起草出台的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由于试行效果良好,今年被金华中院在全市法院推广。去年年底,省高院在对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作重点考核时,得到很高评价,一些好的做法在全省推广。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今年五一前夕,厉茂兴获得了“省五一劳动奖章”,并于4月30日赴杭州领奖。
公正办案 无私无畏
厉茂兴于1991年在教师岗位上调入市人民法院工作。他深知公正执法是一名法官的根本职责。为此,他坚持刻苦钻研业务,着力提高执法水平。“脑筋活、肯钻研”成了他工作中的一大特点,对业务上的问题,是非曲直不弄清楚不罢休。正因为如此,他迅速成为法院的业务尖子。
裁判文书是公正裁判的载体,他的裁判文书说理性强,法院几次裁判文书评比他都得第一,还有三份判决书被省高院编发的《案例选编》采用。厉茂兴2004年底到执行局任职,很快成为执行业务权威。在他的带领下,市法院执行案件质量大幅提高,2006年底省高院对市法院执行工作考核,得到了很高评价,金华市中院由此准备将2007年上半年执行案件质量现场会放在我市法院召开。
厉茂兴办案清正廉洁,坚决不办人情案、金钱案。而对于那些利诱不成,采用威胁手段的涉案人,他又敢于碰硬。
务实履职 开拓进取
厉茂兴所办的案件不但多,而且质量高。“不超审限是底线,追求办案周期的最短化是目标”,这是他的工作准则。
他任庭长三年,该庭办案年年超双千,不仅列本院第一,而且在金华市乃至全省也不多见。在他担任执行局局长期间,通过变革执行机制理顺关系,规范执行促执行公正,集中执行扩大执行声势,以办案进度通报制促干警干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6年办结案件3002件,有效执结率达60.1%,执行到位标的额近2亿元,办案数、有效执结率、到位标的额屡创市法院历史新高,办案数之多、到位标的额之高在全市、乃至全省也是名列前茅。
市法院执行案件办案质量每年都上一个台阶,去年省高院对市法院重点考核,得到很高评价,认为许多做法值得推广。这与厉茂兴的努力分不开。如在他任庭长三年中,庭办案超过6000件,改判率仅为0.3%,且无一超审限案件,无一拖案形成。在执行局局长任上,他针对执行工作是野外作业,执行员自主性大等特点,以抓规范化执行为龙头,促执行公正,2005年由他起草,出台了共有十二章136条的《义乌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对执行分案到报结案的各个环节都作了具体规定,这个制度经过一年的实践,实务性和操作性强,效果好,将在金华市各法院进行推广。
干净干事 不图享乐
对工作拼命干,对享受总是让,厉茂兴一心扑在工作上。厉茂兴调入市法院工作16年,没有请过一天事假,也没有休过一天年休假。他总是说,工作实在太忙,加上人手少,总是走不开。唯一一次病假,是他阑尾炎住院开刀,因伤口发炎,久不愈合,医生不让出院,他却挂完吊瓶偷偷去上班。组织上从人性化管理出发,年年安排他去疗养,但他总是把免费疗养的机会让给别人。
执行关系到权利的最终实现,是矛盾的爆发点。但几年来,市法院执行案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酿发重大信访,也无一干警发现有违法违纪现象。正因为此,市法院多次被省高院评为“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由于厉茂兴工作出色,组织上给予了他许多荣誉,他先后获得了“义乌市劳动模范”、“金华市五好法官”、“浙江省人民满意好法官”等称号并荣立“二等功”。是的,为工作,他挥洒过汗水,经历过不眠之夜,挖空过心思,遭受过委屈,但他无怨无悔。
记者 龚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