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佳)4月9日,成都市质监局公布了今年一季度对该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经检验,20批次综合判定全部合格,其中16批次产品所检指标全部合格,另4批次产品虽存在单个指标检验不合格,但重要指标全部合格,综合判定合格。
此次抽检主要按照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判定方法要求。本次专项监督抽查,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冲击强度、整车质量(重量)等10个指标进行了检测,有2批次产品脚蹬间隙指标中的地面距离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的设计不合理;1批次产品把立管静负荷指标不合格,原因是车把立管材质的强度不够或立管的壁厚太薄;还有1批次产品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应配备而未按标准规定配备使用说明书。
质监部门表示,对本次抽查产品质量存在单个指标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已责令其立即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