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从5月起施行,宾馆、饭馆、旅店等7类25种公共场所,分别列入我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
据介绍,纳入我省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的7类25种公共场所分别如下:一是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二是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是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是体育场(馆)、游泳场(馆);五是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是商场(店)、书店;七是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另外,公园、候诊室、露天体育场不再单独颁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园、露天体育场区域内的独立公共场所须按规定办理上述相应类别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候诊室的监管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报记者 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