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至目前,合肥市各类非机动车数量已经超过40万辆,并且,仍在以每年20%至30%的速度递增。文明出行“超京沪”,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无疑是一支规模庞大的生力军。然而,记者采访却发现,这支大军的文明出行表现却并不能令人满意。
记者探访 非机动车违规触目惊心
发生在合肥的电动车交通事故不少,而很多事故的原因都是电动车违规驶入机动车道造成的,基于这种现象,记者到一些下穿桥、交通路口实地探访了一下,发现电动车的违规现象还真不少。
昨天下午,记者打了一辆出租车行驶至蒙城路与安庆路交口看到,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骑着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竟然从旁边的辅路行驶进主路里,在出租车与公交车之间穿行,十分危险,其行为造成很多机动车辆“不敢”行驶,“像他的这种行为特别讨厌,各行其道嘛,不能为了图快却跑进机动车道里来,万一汽车不小心把他给碰了,你说这责任怎么认定?”出租车驾驶员非常气愤,对这种行为进行了强烈的谴责。
在蒙城路与北一环交口的蒙城路下穿桥,一些电动车和助力车竟然也从该下穿桥通过,记者在下穿桥两端的路边看到有着明显的交通指示牌,自行车、电动车(含助力车)是不允许驶入下穿桥的。而一些衣着时尚、骑着助力车的年轻人却熟视无睹地驶入下穿桥,而且速度还非常快,而在他们的身边,就是呼啸而过的汽车,不禁让人倒吸一口冷气。
交管部门 数量庞大管理着实不易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辆管理所吴勇所长介绍,目前合肥市非机动车辆非常庞大,目前的保有量超过40万辆,“2007年登记注册开始,非机动车辆从无到有,从0到40万这个数据来看,这个市场规模每年的递增可以达到20%至30%。”
目前交管部门对非机动车辆本身和驾驶员在管理上有没有相应的监管措施呢?吴所长告诉记者,对于非机动车辆目前需要登记、注册、上牌,“这些程序都是根据安徽省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来执行的。但是对于驾驶员这个群体来说,目前还不需要非机动车车主去申领相应的驾驶执照。”
吴所长说,目前合肥市共有4处电动车上牌点,在这4处上牌点里,非机动车管理部门开展了阵地宣传,“在上牌点,我们通过挂图的方式将交通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还将众多惨烈的交通事故案例用文字和照片的方式展现在非机动车驾驶员的面前,目的就是让广大的非机动车驾驶员吸取交通事故的教训,争取做到人人遵守交通规则。”
“对于路面上非机动车违规的行为,我们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包括5至50元不等的罚款,扣留非机动车辆等。”吴所长告诉记者,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还将根据违规情节的轻重再做进一步的处罚。
“目前我们对于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实行的是目录管理,也就是说,目前市场上的非机动车的品牌、品质等都登记备案。”吴所长也想通过本报建议广大市民,如果购买非机动车要购买大品牌、质量有保证的,以免出现意外情况。
电动车车主 交规知识多由教训换来
“领牌照时,谁还会在意那些悬挂的宣传图呢?也没有时间耗在那啊!”家住亳州路附近的张女士告诉记者,“而且,据我所知,许多购买电动车的车主,还都是通过经销商代办牌照,把钱和身份证交给电动车经销商,过几天就到经销商那直接拿,经销商可不会给车主上什么交通安全课呢。”
张女士介绍,她驾驶电动车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因为之前就会骑自行车,所以拿到电动车后一上车就会驾驶了。“没有任何难度。”可是,掌握了驾驶技术,张女士的行驶经历却并不一帆风顺。
“才骑了不到几天,就发生了一起事故!”张女士告诉记者,那次,她路过一个路口正准备右拐弯,突然,后面一辆急速行驶的电动车就撞了过来。“因为正是直行的绿灯,那人急着从道路右侧横穿。”随即,张女士就被撞翻在地。可是,那人撞了张女士之后,不但没有询问她的伤势,反而跟她直吼“你拐弯怎么不打方向灯”,懵懂中的张女士只得连连赔不是,称自己还不懂这个。
“后来跟人谈起这事,别人都骂我傻,为什么呢?是他撞的我,他那个行为属于追尾撞我的车,按照交通规则,是应该负全责的。”张女士苦笑着说,“什么变道拐方向要打信号灯、不准驶入机动车道和下穿桥等等,这些规定都是我在骑上电动车后,才慢慢知道的,有不少还都是教训换来的呢!”
市民建议 为电动车主配规范手册
采访中,记者发现,像张女士一样在开始驾驶电动车缺乏必要交通规范知识的远非个案。许多电动车车主都向记者反映,与电动车行驶有关的交通规则,他们都是在日常行驶过程中积累或误打误撞才获悉的。
记者还随机询问了10名驾驶崭新电动车的车主,向他们询问分道行驶、逆向行驶、变更车道或调头时注意事项等问题时,只有3名车主给了记者详细而正确的回答,其他车主都是一知半解。
记者在询问电动车车主时,同时问及他们对“电动车车主是否该考驾照再上路”的看法。结果发现,几乎所有车主都对考驾照上路持反对意见,主要原因是担心过程繁琐。但是,车主们同时也表示,掌握一定的交规知识则是必须。
“骑电动车因为技术上没有难度,导致很多人盲目上路,对于广大电动车车主来说,掌握必要的交规知识是十分重要的!”在蒙城路桥附近,一家电动车维修店的经营者廖先生告诉记者,“到我这来修车的,多半是因为事故原因导致的车损,因为零部件自然损耗的不到一半。”
“说实话,我们也希望有机会能比较全面地了解一下交规。”正在维修店维修电动车的一位车主向记者表示,“光是在领牌照的地方,看几眼宣传图,肯定是不够的,如果能给我们发一个宣传册,比较全面系统地介绍下,那就比较好了!”
■延伸阅读
电动车“新国标”
2009年12月,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公布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国家标准。新国标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此规定原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新国标一经公布,即引发社会热议。有观点认为,如果这一国标实施,7成电动车都将纳入机动车行列,车主则可能需要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手续。同时,其行驶道路也从慢行道骑上了机动车快行道。
对此,国家质监局负责人称电动车新国标非强制执行。中国自行车协会则称,将向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暂缓执行电动摩托车新国标。在各方的争议中,新国标的执行此后就没了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