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日报讯 记者从市药监部门获悉,本月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
市药监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规定严禁保健食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相似,产品的包装说明书上也不得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以及治疗功能。
此外,检查中发现涉及违法宣传的,市药监部门将依照规定由各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发证部门撤销其广告批准文号并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有涉嫌犯罪情节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
(丁启民 许超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