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开始,我省就业“夹心层”有一个利好消息。尽管你不是农民工,但只要求职有困难,就能获得免费培训的机会或培训补助资金。昨天,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安徽省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出炉。急需求职,又无“一技之长”的市民与毕业生,可与农民工一样,让政府买单为自己“镀镀金”。
失业者、毕业生同分蛋糕
补贴办法首次规定,补助对象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参加技能培训时,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个人先行付费,在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可申领一次培训补贴。
另外, 组织开展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以及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各类企业; 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各类培训机构,也可以从补助中分到一杯羹。
符合补贴条件的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创业意识、创办企业、创业实训),可享受一次同类别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创业意识培训100元/人,创办企业培训1000元/人,创业实训800元/人。创业培训补贴资金可由定点培训机构集中代为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个人获职资证书补贴150元
符合补贴条件后,参加技能培训时,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个人先行付费,在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可申领一次培训补贴。属于就业援助对象的,在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免费参加技能培训期间,各地将结合本地实际给予援助对象一定的生活费补贴。
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补贴对象,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150元,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补贴100元。
对于企业来说,新规规定的补贴更明确。 企业新录用符合补贴条件的劳动者,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企业培训机构对其进行技能培训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实施技能培训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标准按不低于人均300元标准给予补贴。
企业开展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委托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实施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补贴标准按职工经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后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分别给予人均500、1000、2000、3000元补贴。
骗取补助资金将严肃查处
“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据省人社厅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培训会不会走过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培训后的就业率将成为关注重点。”据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暂行办法注重效益发挥,要求建立健全专项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机制, 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