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 从今年5月至12月,合肥市将在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铁路工程建设、公路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和水利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其中规定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工作条件的施工现场都将被限期整改,这是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政府有关部门获知的。
届时,合肥市城乡建委、交通、水务等部门将分别组织实施各自领域专项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将共分四个阶段进行,5月份的部署启动后,6月至9月将进入自查自纠阶段,10月至11月中旬,将组织人员督查、抽查。11月下旬至12月份开始归纳评估。通过专项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现场将限期整改。在重大隐患未排除、不能确保施工安全时,将责令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域或暂时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合格的,将由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本报记者 朱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