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友酒驾乘车人应拒乘并劝阻
1问:现在已进入春运,对于大家关注的危险物品的运输,《新实施办法》有无相关规定?
答: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或者违反指定时间、路线和行驶速度,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处机动车驾驶人200元罚款。
2问:临近春节,亲友团聚免不了喝酒,如果司机酒后驾车,乘车人应该怎么办?
答:乘车人与驾驶人共同饮酒的,应当劝阻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乘车人明知机动车驾驶人酒后或者醉酒驾车,应当主动拒绝乘坐,并劝阻驾驶人驾驶机动车。
3问:春节期间,城区道路车流量比较小,一些司机可能利用这一时间段飙车,对此,《新实施办法》如何界定和处罚?
答:《新实施办法》增设了追逐驾驶机动车的责任。第7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尚未构成犯罪的,处驾驶人2000元罚款。
运渣车未封闭禁止上路
4问:对于车窗装饰,有没有新要求?
答:机动车前后风窗玻璃不得粘贴或者悬挂、放置遮挡驾驶人视线的文字、图案或者物品。
5问:公安部123号令对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提高了记分分值,《新实施办法》有无新的规定?
答: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或不按规定悬挂、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处10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调整为处200元罚款。
6问:《新实施办法》对渣土车有无新的要求?
答:《新实施办法》对渣土车的管理,有了更加明确、有效的管理规定。未采取封闭化运输的,禁止上道路行驶;应实行公司化管理,禁止挂靠经营;要安装反光放大号牌等。
“中国式过马路”罚款50元
7问: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规定,较之过去有没有调整?
答:尤其加大了行人和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的处罚力度,违反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
8问:那么对于电动自行车有哪些新规定?
答:电动自行车应当依法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不予登记。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生产者、销售者与使用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问:《新实施办法》对发生轻微事故有何规定?
答:应按快速处理程序的相关规定处理。违者造堵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拖走乱停放车辆应电话通知车主
10问:发生伤人交通事故后,抢救费怎么办?
答:交通事故当事人对抢救费的预付协商不成的,分情况进行处理:(一)机动车参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保险机构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预付抢救费,保险机构应当在接到通知次日内划出预付资金;(二)第一项规定的预付金额不足以支付抢救费的,机动车参加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的申请,通知保险机构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预付抢救费;(三)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预付金额仍不足以预付抢救费的,或者机动车未参加保险的,或者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预付。
11问:对于规范交警执法方面有何新的规定?
答:一是应向当事人出示交通违法的相关证据;现场处理的,应指认其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交通协管员没有执法权;
三是禁止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当事人实行站岗执勤等变相处罚;
四是交管部门依法拖移机动车,除了应当在拖车现场设置明显标志,留下联系方式外,还应当根据车辆登记时留下的有效电话号码及时告知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五是规范设置技术监控设备。固定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移动监控设备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车载移动监控设备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运作与管理禁止实行市场化等。
12问:作为《新实施办法》的执法部门,你们对广大市民参与交通有什么希望?
答: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知晓、遵守、监督交通法规的实施,共同为建造宜人成都、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共同努力。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监督我们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