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今年27岁,兰溪人,在永康打工多年,和女朋友小慧租住在石柱镇一个出租屋里。在没有成为男女朋友之前,两个人分别住在三楼和四楼,成了男女朋友之后就同居在了四楼,三楼的房间就空了出来。
6月23日,小慧23岁的侄女小静来到她和男朋友住处附近找工作,小慧就安排她住在了三楼的房间里。两天之后,小静在附近一家工厂找到了工作,于是就把行李从之前住的花川搬到了姑姑小慧的三楼出租屋。
6月26日早上,小静骑着电动车到永康市石柱镇找姑姑小慧和其男友吴某。小慧一早就去上班了,而到厂里之后小静被告知第二天才上班,于是她就打电话让吴某来接自己回家。两人回到出租屋后,吴某提议一起去买菜,小静没有多想就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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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完菜,两个人回到四楼出租屋,坐在同一张床上各自玩起了手机。当天小静穿的衣服比较暴露,吴某看在眼里痒在心里,起了歹念,他一下子把小静压在床上,不让她动弹,并开始猥亵她。小静拼命哭喊反抗,而这个时候刚好外面传来别人走动的声音,吴某怕事情败露,于是就放开了小静,小静赶紧逃到阳台。
之后,因为在赔偿问题上没有协商好,原本打算私下解决的小静报了警。在经济开发区的一所小旅馆内,永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民警把吴某抓获。
目前,吴某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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