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晚,*ST金路发布公告:9月15日,金路召开了本年度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确认独立董事伍小泉为代董事长,确定常务副总裁彭朗为代董秘,会议否决了通过8月份举牌成为第一大股东的刘江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明确公司股票于9月1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更为重要的信息是,此次董事会确认,经代理董事长伍小泉提名,决定聘请40岁的刘江东为公司总裁。原总裁杨寿军以身体需要休养治疗为由辞去了总裁之职。代理董事长职责的伍小泉,是一名有11年司法经验的职业律师,自2014年4月成为*ST金路独立董事。
或许是临时董事会召开之前,*ST金路重组方浙江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光集团)正式致函德阳市国资委,强烈要求其保持在金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地位不变,这次临时董事会否决了刘江东控制董事会的意图。在昨日*ST金路同时公告的独立董事意见中,两名女性独立董事李余利、牟文认为:刘江东持股时间过短,从目前已获知的信息和资料,尚无法判断其持股是短期财务投资,还是长期持有,并且刘江东不具备氯碱化工行业工作经历和经验。但是鉴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经考虑同意其担任公司总裁。希望其能带领公司尽快走出目前经营困境。
但一位市场分析人士对财新记者说,刘江东担任总裁,仍然意味着刘及其背后的力量已掌握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大权(详见财新网《*ST金路实际控制人或将发生变化》),未来刘江东可能将继续寻求召开股东大会的机会。
该次临时董事会是应刘江东的要求召开的。根据9月12日*ST金路公告,刘江东9月6日提交《关于提议召开2015年度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的通知》、《关于提议召开2015年度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等书面文件,除要求确定因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被调查而须代理该职位的人员,他还提名新增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1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若该增选方案得以通过,刘江东将可能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刘江东本人也参加了9月15日下午在德阳金路大厦召开的临时董事会。这位一年前还只是四川达县一家煤业公司老板的举牌者光头打扮,面对财新记者采访态度温和,但惜字如金,只说自己入股与*ST金路重组无关,未透露其对金路未来发展的相关谋划,即乘坐一辆尚未上牌的奥迪A8L离去。
自8月初开始,刘江东在二级市场持续大笔买入*ST 金路股票。目前,刘江东持有金路10%的股份,超过了德阳市国资委控制的约7%的股份,遂成第一大股东。此前,刘江东与该上市公司并无关联。
上市公司公告显示,刘江东,1975年生,大专学历。1993年至1996年,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54军127师380团,并在服役期间参加函授法律专科学习;2005年至2009年,在达州市从事煤炭贸易工作;自2009年起至今,任达州市胜利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5年起至今,任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5年起至今,在四川大学商学院EDP培训中心企业家高级研修班学习。
刘江东大手笔不计价格购入金路股票期间,正逢该公司进行重大重组。
2015年7月15日*ST金路发布公告称,与新光集团、虞云新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拟向新光集团、虞云新等定增购买其持有的万厦房产、新光建材城各100%股权,两标的公司合计作价111.7亿元,实现新光集团主要资产的借壳上市。
这一方案7月14日已经经过*ST金路董事会通过,并与同日获得德阳国资委核准。7月30日,*ST金路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方案。8月6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ST金路重大重组事项,目前处于意见反馈阶段。
但在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前几日,十多名投资者突击大量买入金路集团股票,并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对新光重组投出反对或弃权票。消息人士透露,这批阻击新光集团借壳的“野蛮人”大多来自四川达州游资圈和内江游资圈,目前投入资金量已经在20亿元左右。尤其是到8月27日,40岁的达县人刘江东通知*ST金路,经过8月份的连续增持,其持有*ST金路总股本的8.17%,超过德阳国资委成为第一大股东。
新光集团对财新记者表示:8月底刘江东曾向本次重组的财务顾问西南证券和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发送短信,称自己已经成为*ST金路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要求暂停本次重组进程。
而新光集团在此前后,也感觉原本支持他们重组*ST金路的当地政府态度发生逆转。“2015年7月,德阳市国资委即得到指示,要求其解除与宏达集团之间的委托协议,并探讨暂停或取消重组的可能性。”新光集团董事长周晓光对财新记者说,“之后,德阳市公安、税务、国资等行政力量都参与到对新光借壳金路事宜的阻击中来。”
9月1日下午,德阳警方将*ST金路董事长张昌德、董事会秘书刘邦洪带走,涉嫌罪名为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据财新记者了解:9月3日,负责新光集团借壳重组*ST金路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西南证券并购业务部副总经理童星,亦被德阳市警方从河北廊坊带走刑拘,涉嫌罪名同样为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9月7日,*ST金路宣布停牌。
新光集团方面告诉财新记者,9月14日,他们也派员到德阳与政府谈判,并向德阳市国资委递交一封函件,要求对方严格遵守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和7月30日*ST金路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国资委方面保持在金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地位不变,继续全力支持*ST金路重组工作,“发生任何影响德阳国资委作为金路集团实际控制人地位的行为均将造成贵委违约”;而如果德阳市希望新光方面退出重组,则应给以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包括一个优于现有新光方案的重组方案。
新光集团在*ST金路董事会没有席位,不能参加临时董事会。针对有股民批评新光集团不愿拿出真金白银买进*ST金路股票,与刘江东正面在股权上PK,新光集团负责人解释称,他们是*ST金路的重组方,按规定不能买卖*ST金路股票,以防内幕交易。他证实,新光集团已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并表示将继续推进对*ST金路的重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