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地税局发布公告重申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缴一事。公告显示,当前成都对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实行综合税率,而个人出租房屋应缴纳的税额为租金收入乘以综合征收率;据公告,综合征收率分为三档,分别为4%、6%、10%。业内人士认为,个人出租房屋税强化征收或间接推高房租。
房租税率最高为一成
成都市地税局表示,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并非新税种,而是对个人出租房屋行为应当缴纳的各项税收的统称,此前地税机关一直在征收。并且针对成都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流失的现象,早在2009年成都就已经出台了《成都市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税征收管理办法》,以规范成都个人出租房屋市场的税收秩序。
根据该办法,成都市地税局对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实行综合税率,具体分为三档。第一档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不足2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4%;第二档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5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6%;第三档指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10%。
同时该办法还考虑到了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如城乡接合部的失地农民、拆迁农户,并且出租房屋月租金在500元以下;或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在800元以下,且租金收入为家庭主要生活来源的;以及有其他缴税困难的情形,市民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报当地政府审批。
三方心理>>>>
四川省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成都的常住人口近10年增加了超过300万。常住人口大量增加,同时也意味着成都租房者数量在同步增加。但调查发现,虽然房租收税由来已久,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缴却进展缓慢。
房东担心
若涨价租客恐会退房
“房租税从未交过,也没有去申报。”已经出租房屋长达一年的李淑芬说。李淑芬在玉沙路上有一套70余平米的两室房屋出租,每月的租金收入有1500元,出租时间一年有余,但她并未前往主管税务机关主动申报纳税。说到尚未申报的原因,李淑芬称:“房租税有听说过,但并不清楚个人出租房屋也要交税,一直以为只有商铺出租才需要交税。”而谈到未来是否会主动申报时,李淑芬有些犹豫。她认为,一旦交税,那相关费用自然会转嫁到租房人的身上,“同样的房子我多了近两百元,租客肯定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