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工作干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昨日从锦江区获悉,从今年起,该区将推行街道综合工作目标考核新办法,引人注目的是,在考核中,将加大群众满意度测评和第三方社会化评价在考核中所占的权重,“按照考评的分值比,最终群众满意度将占到60%,群众执起考核指挥棒,无疑将促进街道工作下沉,更好地开展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锦江区委书记周思源接受本报采访时说。
以群众满意为导向
考核街道工作成绩群众说了算
根据《锦江区街道综合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在今后的街道工作考核中,将采用工作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社会化评价等方式进行。工作考核分别由负责某方面工作的区级部门牵头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由区委社工委牵头,采用随机抽取社区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单位、各类社会组织、社区成员和服务对象代表对街道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社会化评价则是由区委社工委牵头,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对街道辖区内的与居民群众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进行综合测评。
据透露,工作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和社会化评价所占考核分值比为4:4:2。“实际上,社会化评价中调查对象也是辖区群众和单位,最终得分多少,也取决于群众的满意度,这样一来,群众在街道考核中的话语权将达到60%。”周思源介绍说,群众参加考评的,主要是街道工作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部分,群众感知得到的,比如院落打造满意度,辖区清洁卫生满意度,街办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等等,“详细考核表格还在制定中。”
突出自下而上考核
逐步实现考核向多元评估转变
《锦江区街道综合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提出,对街道的综合工作目标考核,突出自下而上的考核,并逐步建立以群众满意为导向的多元化街道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实现“上评下”为主的单一评估向“上评下”与“下评上”的多元评估转变。“以前对街道的考核由区委、区政府和区级各部门单一的‘上评下’方式,现在推行‘上评下’与‘下评上’结合的多元考核方式,这是为民服务意识的体现。”
周思源介绍说,逐步建立以群众满意为导向的多元化街道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锦江区有条件也是必然的选择。锦江区早前推行了街道职能调整改革,不再有经济任务,回归到搞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的本职工作。“在以经济指标为主的考核中,招商和税收指标一摆,工作优劣,一目了然。现在呢?街办的职责是搞好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这些工作很多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是,作为服务对象,工作优劣,群众是感知得到的,他们最有发言权,对街道工作的考核,当然应该交给群众。考核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考核促进街道工作下沉,可以预见,考核方式的变化,将促进街道‘眼睛向下看’,实实在在地为群众服好务。”
据悉,锦江区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将实行“末位淘汰制”,当年考核得分未达到一定分值,且考核排名末位的街道主要领导,由区委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位最后一名并被诫勉谈话的街道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
本报 严斌
群众评价是最明亮的标尺
□巴桂树
锦江区在街道综合工作目标考核的新办法中,大幅度加大群众满意度测评和第三方社会化评价在考核中所占的权重,让“街道工作干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这是一个值得充分肯定的重要举措,但同时,要保证群众测评和第三方社会化评价准确、有效,还需要政府部门在政务公开上做更大的努力。
将群众工作与公共管理有机结合,让群众的评价成为量化干部绩效的一把最明亮的标尺,这不仅体现了政府部门依靠群众、相信群众的从政智识,也彰显了让人民群众在公共管理过程中成为主体地位的服务理念。因为群众评议不仅可以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公共管理的全过程,客观上还会倒逼干部去俯身聆听百姓声音,去及时体味他们的民生冷暖,以期为他们排忧解难,最终得到人民群众的正面评价。而且,在整个社会化评价过程中,干部的服务过程便得到人民群众的全程而动态的制约与监督,这顺应了现代社会管理的发展方向。
近日,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显示了中央推进“阳光政府”建设的坚强决心。推进政务公开,不仅是中央的要求,更是社会公众的期待和时代潮流,应当成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自觉行动。要想让群众这个“标尺”量的准,就必须按照《意见》要求,将人民群众需要知道的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的背景、执行过程的细节等重要信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渠道予以公示,让群众充分知晓,这把“标尺”在测量过程中才有尺度,才有准度,得出的结论才是有说服力的。
良好的开端是事业成功的基础,我们乐于看到锦江区的这项制度在施行过程中不断得到深化、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