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域内的创新型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将可获得来自种子资金最高300万元的资金支持,而“创新”并不仅指技术创新,也包括商业模式创新,如电子商务类企业。市政府新闻办昨日举行今年第24次专题新闻发布会,市科技局局长刘筱柳解读了我市日前出台的《创新创业种子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设立资金预算总规模达3亿元的创新创业种子资金,用于以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方式支持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发展。
初始规模6000万元
《办法》规定,种子资金预算总规模3亿元,初始规模6000万元,以后视资金使用和需求情况逐步到位。各区(市)县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设立区(市)县级科技创业种子资金,主要用于与市级种子资金的匹配。
《办法》规定,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受评委会委托,作为种子资金管理机构负责种子资金日常事务性工作。
《办法》还规定,受支持的银行类金融机构,须是已在成都市域内设立小企业专营机构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为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提供的贷款,利息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含30%);受支持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不得高于3%(含3%)。
弄虚作假者将被列入黑名单
据刘筱柳介绍,种子资金主要有3种使用方式:股权投资、融资担保和融资补贴。对股权投资方式,一般采取IPO上市、协议转让、企业回购或者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退出回收;对融资担保方式,采取担保期限到期后解除担保并回收保证金。
《办法》同时规定,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种子资金,或存在出于欺诈目的故意导致种子资金项目减值或破产清算退出等不诚信行为的企业,将被取消种子资金申请资格,进入种子资金黑名单,通过媒体予以公布,并由种子资金管理机构追回已拨付的资金,追究项目承担单位的相关责任。
刘祎
看清条件 你也能申请资金支持
种子资金主要支持对象
第一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望形成产业规模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
第二类:为符合条件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提供了实际融资服务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
满足7个条件可申请种子资金
1、注册登记地在成都市域内,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发展阶段处于种子期或初创期,原则上成立年限在3年以内,年销售收入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在50—500万元人民币之间
3、在技术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上特色明显,且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市场成熟性
4、生产及市场营销计划可行,市场开发潜力大,成长性好
5、掌握有核心或必备的研发、生产技术,具备研发和生产所必须的设备和人才队伍,具备较为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6、对所申报的项目拥有产权关系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
7、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种子资金申请办法
欲申请种子资金支持的企业,本月起即可向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
咨询电话:65575924、65575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