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来客,一律在乡政府机关食堂就餐;每人每顿,无论领导客商,标准只有15元。抽烟不发包包烟,喝酒就喝自制桂花泡酒——这是四川仁寿县珠嘉乡推行6年之久的“按标定人”公务接待制度。6年间,除因物价上涨,消费标准提价两次外,其余规矩至今未变。
对于党报报道“15元接待标准”的做法,在笔者看来有些“喜忧参半”。“喜”的是这样一个典型,有望成为一个提倡节俭和未来公务接待推广的模式;忧的是有可能因为这样一种曝光和“热捧”反而会进一步加重当地乡政府财政负担。经媒体披露后,随着知名度的提升,到该乡考察调研和学习的人群也将大量增加,去年被媒体热议的“裸帐乡”白庙乡也是如此,一时间到白庙乡学习考察的络绎不绝,虽然“人均15元的吃喝标准”看似不高,但经不起人多,“蚂蚁多了也会咬死象”,有可能因上述曝光而提升该乡原本不必要的公务开支。
另外,网友们给该乡算了一笔帐,据珠嘉乡党委书记彭安全说,该乡每年10万元的公务接待费,在伙食上产生的费用为5.5万元。按照每人15元的标准,5.5万元的消费额,说明每年这个乡要接待3667人次。3600多人次,一天平均不少于10人次、不低于1个检查组。在这样的接待数量、批次基础之下,再加下媒体曝光之后随之而来的考察学习、取经调研......这对于该乡的财政开支依然会是一个“海量”。因此,我认为即使是“15元的接待标准”也不应是一个遏止公款吃喝和公务接待的终极目标。
真正的最科学的做法,是必须从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开始,也就是说,不必要的同级考察调研、不必要的上级检查视察,不必要的庆贺聚餐等等,该取消的一律取消。方能从根本上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
其二,还是应严肃财经纪律。中央有关部门在2006年就发布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于上级部门到下级检查考察有明确的财力规范,原则上由上级检查人员自行负担接待成本,且严格按照级别规定了可以报销的费用,我还记得前几年中央一名领导同志到西柏坡考察期间自付饭费的报道。说明我们的财经制度和各方面制度还是比较健全的,关键是一些上级部门没有落实,没有落实好相关规定最终变成了“给基层添乱和增加负担”。就此,笔者认为在可以借鉴仁寿县珠嘉乡推行6年的“15元接待标准”基础上,还应从根本上严格财经制度,最大限度提高行政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迎来送往。

